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,保障建设工程质量,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市建委制定了《天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》。根据《方案》,从今年11月1日起,凡新开工项目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,参建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,由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;今年11月1日以后竣工项目,必须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,使标志牌真正成为优秀工程的光荣牌,劣质工程的耻辱牌。
据了解,该《方案》包括:狠抓“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”,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,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,积极推动本市建筑产业化进程,深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进一步健全劳务用工管理体系六项重点任务,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,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,促进全市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水平大提升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方案》将严格落实住建部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》,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经理,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,并按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》记分,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6分的,对项目实施重点监管,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;达到12分的,停止项目经理执业1年,情节严重的,吊销执业资格证书,5年内不予注册,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,终身不予注册,处罚结果及记分情况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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